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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凉山州会理市2#地块33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

投标》凉山州会理市2#地块33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告(招标编号:T231100130100)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一、招标条件本凉山州会理市2#地块33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峡川能(会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凉山州会理市2#地块33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是凉山州会理市2#地块33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送出工程,位于光伏场址西侧,全线位于会理市境内。

线路从本光伏电站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引出,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会理龙泉220kV升压站(现已投产),线路长度约12km,导线截面暂按2×300mm2选择。

(根据可研)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本工程从凉山州会理市2#地块33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起,至会理龙泉乡光伏的220kV升压站220kV母线止,具体以与电网公司对接结果为准。

对侧龙泉乡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目前剩1个220kV线路间隔可供本工程使用。

上述线路长度和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踏勘和工程经验等综合考虑后报价。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送出工程的核准、前期支持性文件获取、依据已批复的接入系统批复的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含审查及批复)、施工、龙泉乡升压站内的间隔改扩建工程和系统通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技术审查、验收等,到送出线路具备送电条件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前期服务:负责本工程所需要前期手续的办理(包含送出工程核准文件及所有前期支持性文件的取得,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2)勘察设计:包含本标段工程所有勘察设计及配套水环保设计等,勘察服务包括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设计服务包含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等(含审查及批复,并承担审查及取得批复的全部费用、相关设计接口协调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3)建安工程:包含送出线路输电线路本体工程施工、光缆通信工程、对侧变电站间隔扩建改造及配套安装工程、试验、调试、验收等(含对侧升压站后台系统修改和调试);(4)设备、材料采购:负责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包含对侧改扩建设备,两侧通信及备用通道(按电网要求设置)、保护、计量装置、五防及一次等设备采购;(5)其他: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所有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核准、水保、环保等批复手续的办理;2)本工程的水保监测、环保监测及各类专项手续(验收需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或其他证明材料)3)征租地及协调。

其中包含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项目建设用地征租地手续办理(包含青苗补偿、地面附着物、拆迁、坟地等补偿、征租地补偿、跨越等),项目建设用地征租地协调、跨越协调、对侧变电站入站协调等;4)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

包含项目并网验收、安全、消防、水保、环保、鸟类影响评价(如需)、电力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林(草)地使用许可证、林(草)可研编制审批、林木采伐设计审批等手续,工程质量监督以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5)停电损失补偿。

6)负责协调光伏电站本体工程并网工作相关事宜。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23年5月30日前开工,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完工具备带电条件。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资质条件: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即可,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3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3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3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2023年至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具有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5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1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事宜。

五、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联系人:陈工电 话:13260170282邮 箱:zhzb77@126.com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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